回應86.3-96.9. 提詢有關oooo測驗、問卷案初處與口頭覆知情形: 一、施測案以正式行文或經ooo轉知且由業管單位收文、登錄,以符和   完成內控流管程序為宜。 二、卷內『個人背景因素』性別、年齡、嗜好、興趣、身心特徵、教育   程度、婚姻狀況、本職年資、職級(階層)和到職原因等完填後,   答題人不存洩露個資、不當表述、侵害組織、機構權益...與   離題情事。 三、明定研究動機、目的和相關法令規範且應有指導人或負責人簽章,   以明事責;測驗、問卷...等似應與結果內含「信度」、「效度」   和「常模」等條件相繩;再者,一般性和特殊性的適用範疇為何!   意義性和價值性又是什麼?...等前揭諸項若能詳述,那施測者   必然更易為人接受和歡迎。 四、對「專業知能」、「越俎代庖」與個人「主觀感受」...等概應   有所區隔,以免魚目混珠者招搖撞騙,含沙射影,以致誤人誤己,   甚者,「見樹不見林」、「斷章取義」和「強灌猛塞」,因而造成   社會良莠不齊、焦點模糊及動盪不安,特別是在偏移、導誤、失焦   、脫控和失序方面,具體且常見實例有「誤診」、「醫療疏失」、   「業務過失」、...等。 五、按機構、學校...等均明訂相關法令、規範...,如「oo保防」   、「學術倫理」、機關內心輔執行計畫「保密規定」...等基本作業   要求,俾符法規意旨和保障有關當事人權益作為,且促使學術秩序得   以維繫和機關學校順利運作,再請多尊重法規與研究倫理和價值為尚。 回應人:傅能傑 敬書 網 址: 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jw!qdSLR.uXQU6YlZA41h8YkPQ-/article?mid=1 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e1990jack http://e1990jack.pixnet.net/ http://www.wretch.cc/album/e1990jack e-mail:e1990@ms32.hinet.net 傳 真:(07)740-1988(fax) 電 話:(07)746-0105轉 2171 手 機:0922863370;09688200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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