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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啟者你好:
一、有關「電子信箱回函典範」部分,回應人還是第一次聽到,真是
  有點孤陋寡聞。
二、從附圖內的考管項如抬頭、掛號、分類...等初判,本典範應
  是有相當規模的機關(總人數約1000-3000人之間),
才有必要做如此細緻的分工,特別是以人工作業為主的處理方式
,如加蓋管制戳記、標記...等,所謂「常態功能下,人多好
  辦事」;但當囿於各種條件和限制時,特別是在「1人辦公室」
  時,那可能要作很多的因應和配套,以求適應環境。
三、有些東西很美,但實不實用,可能又得作相當斟酌了;純觀賞的
就不拿來運用,以免傷人傷己,如玻璃器皿類的藝品;實用性的
工具如交通車...,可代步即可,除非經濟條件甚佳,否則沒
必要用高檔貨,以避造成各種的負擔。
四、有統一規範的事務從其規定,沒明確軌道的作為,似應以合宜方便
實用為主,要不要随波逐流或保有自我,在彈性範圍內,決定權是
自己,至於何者為佳、何者為宜,端賴「智慧」判斷,自行取捨。
五、「典範」的最大功能可能是作為參考用途,但隨著「資訊時代」的
到來,很多傳統的思維與作法,大概都要面臨嚴酷的考驗,如數位
處理後的資料儲存、傳輸...等,是故相當多的「典範」,生命
週期非常的短,因為更新一代的工具推出之後,原有的標準概略會
受到挑戰,如部分實體店面被大量網購取代...等,為此,所謂
的「典範」在今日的眼光來看,應該是指經常要作「求新」、
「求變」和「求進步」的架構吧,且隨時須作增、刪、修、編等調整
性的動作,以求存活的「典範」,因為有時候「典範」也會轉移,
不是嗎。
...
回應人:傅能傑 敬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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